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
比对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保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测定数据的准确性和实验室之间数据的一致性,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检测技术能力和检测人员业务素质,受省安监局委托,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定于11-12月间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1.本省已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或丙级资质的单位;
2. 拟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或丙级资质的单位。
二、比对项目
活性炭管中甲苯;水中砷;吸收液中二氧化氮。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参加单位于11月20日前与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联系、办理领取盲样的有关手续,同时报送加盖公章的《实验室间比对项目确认单》(附件1),并于12月15日前将《比对结果报告单》(附件3)报送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
联系人:黄文琪、黄宏卿,电话:0791-85257182。
2、此次比对不收取任何费用,比对结果将作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及年度评估检查的重要参考。请各参加单位严格按照《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程序》(附件2)开展比对工作。
3、比对工作结束后,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将对比对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报省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管处确认后,向各参加单位反馈比对情况,并通过中心网站(www.jxakzx.cn)公布比对结果。
附件:1.实验室间比对项目确认单
2.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程序
3.比对结果报告单
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实验室间比对项目确认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参加确认 |
1 |
活性炭管中甲苯含量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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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中砷含量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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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吸收液中二氧化氮含量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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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参加项目后相应空格内填“是”,其他的填“否”。
单位全称(盖章):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手机:
联系电话(含区号): 传真:
Email地址 :
附件2
实验室间比对工作程序
各参加单位收到样品后,请认真查收样品,包括活性炭管2支、安瓿瓶4支(平行样)。确认无误后,按下列程序开展比对工作。
1.比对样品
参加单位需检测活性炭管中甲苯、水中砷、吸收液中二氧化氮含量。活性炭管中甲苯含量报告单位为μg/支,水中砷含量、吸收液中二氧化氮含量报告单位为μg/ml。
2.分析方法
由参加单位自行选择本单位常用的职业卫生领域分析方法进行测量分析。
3.样品分析
按照所选定的方法对样品进行分析。
4.报告要求
(1)比对样品的分析结果请填在比对结果报告单上,加盖单位公章后同实验室检测原始记录复印件、检测报告原件一同寄至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
(2)表格中的所有信息应认真填写,不得漏项。
(3)提交比对结果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
附件3
比对结果报告单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填写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检测方法名称及其所依据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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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分析仪器设备名称与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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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 |
比对项目 |
样品编号 |
检测结果 |
计量单位 |
甲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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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g/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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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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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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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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μ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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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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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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