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丹桂飘香。为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为此江西汇丽上海建材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承担其2019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
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成立了项目组,进行了现场调查。与此同时收集企业资料,对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迅速拟定职业病危害因素采样与测量计划。项目组成员于10月21日前往该企业进行现场采样与检测。中心职工按时按需完成了此次检测任务,受到了委托公司的好评。
技术服务所 |